环保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对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2〕1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生态环境厅:
现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2日
发改环资〔2022〕1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生态环境厅:
现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