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对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日前生态环境部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对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和重要意义是什么?&苍产蝉辫; 答: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着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问:请简要介绍下《意见》的主要内容。 问:《意见》为何要提出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具体如何操作? 问:《意见》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答:一是应当将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监督指导。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指导,及时处理处置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叁是每年专题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报告牵头负责的具体事项落实情况,并依法依规公开。 问:《意见》对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作出了怎样规定? 答: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敢担当、能负责。《意见》提出,省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应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省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组织分管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等,并加强督促检查。市、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督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除定期听取汇报、组织协调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到现场开展督查督办或牵头负责推动落实。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监督保障措施?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地区结合实际,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研究确定牵头部门,逐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宣传解读,确保理解好、把握好文件相关要求,把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