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文件 | 对于印发《对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对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对于印发《对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对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9日印发